2016年西藏舞蹈学类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安排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 2015-12-17 21:32:00

 

舞蹈学类

1.加试地点

拉萨考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西藏大学新校区);

昌都考区: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2.加试科目:舞蹈学类科目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200分,14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1)初试科目

面试(身高测量、目测外形50分、语言表达10分)

基本条件测试(柔韧测试70分、弹跳测试50分、旋转测试20分)

(2)复试科目

艺术素养(歌曲演唱30分、舞蹈动作模仿30分、即兴表演50分)

专业能力(技巧组合展示30分<可自备音乐>、艺术表现力60分<自备3分钟以内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要求音乐格为CD格式>)

3.加试时间

(1)初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5日

(2)复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30日至31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6日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5]890号文件规定,需缴纳舞蹈学类初试加试费100元/人,复试加试费6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自治区招生办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邮政编码:850000,电话:0891-6322440,传真:0891-6335325 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学招生办电话:0891-6331646,Email:zsb@utibet.edu.cn。昌都市招生办电话:0895-4822318,Email:lianzhan_13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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