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

宁波大学 2017-01-12 19:45:00

宁波大学2017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北区,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是浙江省首批五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一、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初定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

层次

计划

音乐学(师范)

本科

60

  (二)招生省份和各省初定计划数(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省份

计划数

备注

湖南

15

组织专业校考

浙江

10

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江苏

10

湖北

10

安徽

10

江西

5

总计

60

 

  二、 湖南省专业校考具体事宜

  (一)考点及时间安排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

1月16日-17日

1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我校校考只接收湖南省音乐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报名考试。其余根据湖南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方式执行。

  (三)考试方式

  报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得补考。

  考试内容如下:

  1.视唱练耳作品1-2首;

  2.声乐作品或器乐(包含钢琴或其他乐器)作品自选1首;

  3.加试选项:声乐的考生加试器乐作品1首,器乐的考生加试声乐作品1首。

  考试总计时长不超过5分钟。

  成绩比例:视唱练耳满分为15分,声乐作品演唱或者器乐作品演奏满分为75分,加试成绩满分为10分。

  (四)专业合格分数线划定

  专业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不超过4:1的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3月31日前通过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bu.edu.cn公布考生专业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不受理电话查询)

  三、录取原则

  (一)报考我校的浙江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浙江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

  (二)报考我校的外省音乐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该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

  (三)报考我校的湖南省音乐考生(使用校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湖南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湖南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3.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四、宁波大学音乐学院及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院介绍

  宁波大学音乐学院是浙江省重要的应用型和理论型音乐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前身为原宁波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目前,学院下设音乐表演系、音乐教育系、音乐学系、音乐研究所、美育教育中心、胡晓平声乐艺术中心,以及艺术实践与社会服务中心等教学、研究机构,现任院长为原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著名歌唱家与声乐教育家俞子正教授。学院现有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一个,为宁波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专业;拥有民间艺术理论与实践硕士学位点和宁波市文化创新团队各一个。学院拥有专任教师39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7人,博士学位人员11人,硕士学位人员20余人。教师队伍中,包括旅居海外20余年的世界著名歌唱家包玉刚讲座教授胡晓平教授,冰岛北极光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祁慧民教授,原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王自东教授,旅德青年钢琴家徐奋博士,旅美青年钢琴家孙铭澧博士、旅荷青年歌唱家常振华等。本院学生在近三年的浙江省大学生钢琴比赛中获得多项大奖,成绩优异。师生经常赴海外交流演出,如2016年曾赴马达加斯加交流演出,赴韩国大邱参加合唱节比赛等。

 

  近年来学院在学科建设上异军突起,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招标课题在内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招标课题“互联网语境中中外音乐交互影响研究”为浙江省首次获得的此类课题,也是我省首个音乐类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学院拥有国内外一流水准的演奏家、歌唱家、音乐学家和音乐教育家。学院乐团合唱团自成立以来,先后获得过浙江省合唱比赛一等奖;入围中国第14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合唱比赛;赴波兰参加第32届比得哥什国际音乐节获得“比得哥什市市长奖”;2012年应邀赴加拿大多伦多演出获得巨大成功,并且得到加拿大艺术界和当地华人的高度赞誉,被当地媒体誉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合唱团。

  乐团的民乐团队近年来曾多次参加各种国际音乐节演出和国际音乐比赛,先后获得过第34届波兰比得哥什国际音乐比赛并列第二名和波兰政府文化与社会遗产部大奖、2012年第七届莫斯科“现代艺术与教育”国际音乐比赛“世界民族乐器与吉他”组三等奖等奖项。乐团师生在过去几年里先后三次登上央视舞台,并远赴加拿大、韩国、法国巡回演出,多次举办国际声乐比赛和国际声乐大师班,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在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学院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荷兰、波兰、韩国、日本、越南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其中,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中阿肯色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波兰克拉科夫音乐学院、韩国釜山国立雅乐院、荷兰皇家音乐学院、越南胡志明音乐学院等海外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学院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高校学习访问。

  (二)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

  本专业拥有一支富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强的骨干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9名,其中正副教授12名,博士(含博士后)11名。师资力量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包括:著名女高音歌唱家胡晓平教授、著名声乐教育家俞子正教授、旅德青年钢琴演奏家徐奋博士、旅美国声乐艺术指导孙铭澧博士、旅荷男中音歌唱家常振华等。

  本专业拥有设备先进的小音乐厅、实验剧场、实验琴楼、音响视听实验室、数码钢琴教室、MIDI音乐制作实验室等音乐艺术实训中心实验室,教学硬件设施良好。

  专业教学中十分重视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课堂教学及各种课外演出实践和观摩等活动,培养学生成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的音乐艺术人才,学院下设宁波大学实验乐团、宁波大学民乐团以及宁波WAVE室内乐社,乐团的成立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艺术实践,同时与宁波市演艺集团、宁波交响乐团、宁波市群艺馆、宁波市少年宫、文化馆等文化教育机构建立了教学实践及实习基地,加强学生参与社会艺术实践活动的能力。

  2013年成功举办具有国际威望的意大利“拉菲尼契”国际声乐比赛中国选拔赛,2014年成功地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声乐大赛,2015年成功举办“国际学术季”。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音乐教育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胜任于学校、群文系统及文化产业从事教学、表演、研究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五、附则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规定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

  (三)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招生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音乐学(师范)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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