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12-02 00:09:00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本科

  1、美术与设计类 385分
  2、音乐类
    ①音乐学类   325分
    ②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   295分
    ③录音艺术类   295分
    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   295分
    ⑤音乐表演类   295分
  3、戏剧影视表演类   320分
  4、播音与主持类   375分
  5、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曲表演(川剧)类   260分
  6、编导类   430分
  7、美术与设计类职教师资   315分
  8、音乐学类职教师资   205分
  9、体育类   350分

  二、高职(专科)

  1、美术与设计类   170分
  2、音乐类
    ①音乐学类   170分
    ②音乐表演类   170分
  3、戏剧影视表演类   170分
  4、播音与主持类   170分
  5、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曲表演(川剧)类   150分
  6、编导类   170分
  7、美术与设计类对口高职   150分
  8、音乐学类对口高职   185分
  9、体育类   1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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