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111计划”成员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长安大学2017年艺术类共招收【环境设计】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含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2个专业(类)。
1.分省计划以2017年公布的各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为准。原则上各省艺术类专业文理计划单列,分开录取,不分文理填报志愿的省份以实际志愿模式为准。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戏剧与影视学类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按照学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分流。
3.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公布全国统一分省招生计划时一并发布。教育部与各省级招办2017年艺术类招生另有规定且需要调整此方案的相关内容,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补发通知。
4.学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82334099(传真)
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联系地址:西安南二环中段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本办法经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1月13日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1:
专业介绍:
1.环境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美术类,设在建筑学院):是艺术、科学与技术相互交流融合的跨学科的综合性专业,主要学习各类空间环境的设计,毕业生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设计、室内设计等工作。
2.戏剧与影视学类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设在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主要培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制作,编剧,艺术摄影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主要在影视媒体及各类影视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等领域就业。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设在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主要学习戏剧、戏曲影视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毕业生主要集中在影视、平面媒体、理论研究机构及各类影视公司等领域就业。
附件2:
录取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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