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本科普通批录取分数线

山东教育考试院 2017-07-05 11:13:00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科 类
  分数线
文 科 理 科
本科普通批录取
控制分数线
483 433
自主招生最低录取
控制参考线
529 515

注:1.公安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科463分、理科413 分。

2.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314分。

3.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83分、理科433 分。其中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可享受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分值的考生,分别按文科313分、理科281分执行。

4.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文313分、艺术理281分。

其中独立设置的30所本科艺术高校(沈阳音乐学院除外)及参照独

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执行的高校和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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