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省内

山东艺术学院 2018-01-24 16:47:00

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省内

山东艺术学院肇始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也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部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300余亩。有12个教学单位。学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全部五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3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设有2个泰山学者岗,建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

建校之初,一批曾留学欧美、日本的文化名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艺术家、教育家汇聚山艺,奠定了学校发展的根基,也为我国的艺术教育做出了卓越贡献。至今,学校已培养了3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校友,不仅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更为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校是一所拥有60年扎实历史的艺术类大学,有深厚的积淀、优良的传统。长期以来,学校始终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传承优秀齐鲁文化传统,创造、引领新时期的艺术发展,尽心尽力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的艺术人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山东艺术学院!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山东省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

3.在高中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

(一)专业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持有《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

2.科类要求:

(1)艺术类专业:文理科兼收。

(2)非艺术类专业:我校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招收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学生。

3.性别要求:

(1)表演、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本科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

(3)其他专业无要求。

(二)专业统考成绩要求

1. 报考我校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方可参加校考。

2. 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30分方可参加校考。

3.报考我校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参加校考。

4. 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美术学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参加校考。

说明:

1.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认同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要求达到230分方可填报志愿。

2.摄影、艺术设计学、绘画(鉴定与修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认同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3.戏剧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认同山东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4.表演(时装模特表演)、音乐表演(乐器演奏与修造)本科专业2018年暂停招生。

5. 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停止招生。

(三)报名须知

我校实行网络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艺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dca.edu.cn),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网上缴费后打印《2018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7日,每天上午9:00点至下午17:00点。

三、考试

(一)考试证件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2018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与本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五)文化考试

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四、打印专业成绩单

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及合格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划线原则:按照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线,其中基础乐科未过线,单科成绩为“0”分,专业总成绩不足60分,体检不合格,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

4月中旬考生可登陆网址zsbgs.sdca.edu.cn进入“校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合格证。

五、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我校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        本科划线、录取原则

(二)科类批次录取说明

1.艺术文理兼收的专业,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线上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2.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批次在本科批。

●专科录取办法

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我校所有专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

1.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备注

以上本、专科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2.以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文化成绩高者。

 3.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如出现并列现象,取语文成绩高者。

六、其他几项规定

1.在我校专业考试中有违规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专业考试期间,报考音乐表演(演唱)、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戏曲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声带检查。不参加检查者、检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

3.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4.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5.2018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七、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上级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2018年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八、招生咨询电话:0531-86423303 ;0531-864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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