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类别录取分数线

2018-10-15 16:08:47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辽宁省内

省外

1304

美术学类

230.33

229.67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219.66

220.01

1305

设计学类

265.40

248.01

130405

书法学专业

262.73

282.26

1305H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443.33

489

130401

美术学专业

471

513

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综合分计算办法及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类别

综合分计算公式

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备注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考生专业总分

350分

文化课按满分750分计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

考生专业总分×80%+

考生文化总分×20%

350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考生专业总分+考生文化总分

380分

美术学专业

考生文化课总分

350分

  (三)录取办法:

  1、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考生须严格按照所报校考志愿范围内填报高考志愿)。

  2、认可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高考报名的考生中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4、凡被录取的新生,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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