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0 10:05:45
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已经启动,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我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中外合作及联合培养项目、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江苏省对口单招考试)各专业只招收江苏考生。
1、江苏省考生注意事项
①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含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必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在校外考点考试成绩无效。
③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演唱、流行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流行创作)、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乐器修造)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均须参加音乐专业省统考,且成绩须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且成绩须合格,否则,上述专业校考成绩无效。
④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影视摄影与制作(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专业只招收江苏考生。
⑤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江苏省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中一个专业,默认两个专业兼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区分报考。
⑥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
2、外省考生注意事项
①外省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或联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
②在外省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③外省考生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合并考试,专业成绩通用。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选择美术设计类专业即可。
④我校各专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只接受计划类型为“普通类”的考生报考。
⑤我校除南艺校内考点外,美术设计类、书法学专业在部分外省设有专业考点,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按时参加考试。凡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的专业,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外省考点所在省份有专门规定的,考生须遵照执行。
3、港澳台地区考生注意事项
①港澳台地区考生可报考我校面向外省招生的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
②报考我校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考生只能选择南京艺术学院校本部考点参加考试,在我校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港澳台地区考生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科目内容等要求均同于内地外省考生。
4、各专业招生类型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二胡、民乐低音(限低音提琴江苏省考生报考)、古筝、扬琴、琵琶、中阮(限江苏省考生报考)、古琴、竹笛、唢呐、笙(限江苏省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限江苏省考生报考)、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限江苏省考生报考)、长号、大号(仅限外省考生报考)、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招收乐器种类为: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爵士低音提琴、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长号、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古典吉他。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广告学、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非艺术类)或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文化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招收的舞种为:古典舞(含昆舞)、民间舞。
5、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我校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录取方式等信息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家长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ua.edu.cn/)。南艺校本部考点网上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时间安排在2019年12月20 -30日,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月9日起陆续开始,具体事宜我校将提前公告。
注:本公告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6、招生目录
5、考试内容
注: 1、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类主修专业,具有免专业考试初试资格(如仍参加初试,则视为考生放弃免初试资格,将以初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专业考试复试),但仍需办理网上报名、缴费手续,并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同步上传所在附中注明主修专业证明材料电子版以便核验。在该专业初试结束前须将材料纸质版交至音乐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考生咨询点, 初试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复试手续。
2、凡自备音乐的考生,请提供 U 盘,并只存有本场考试相关音乐。
3、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不得合格。
(表 2)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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