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20 2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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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 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00余亩,建筑面积119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开设89个本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我校1992年创办新闻学专业;2001年3月成立湖南省首家新闻与传播学院。设有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5个系,拥有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7个本科专业。2000年设立湖南省首家新闻学硕士点,2003年设立湖南省首家传播学硕士点,2004年设立湖南省首家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2010年拥有首批新闻与传播、编辑出版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2011年拥有湖南省首家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2年拥有中国近现代新闻传播史博士点,2014年启动湖南省委宣传部和湖南师范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项目。
一、专业简介
1、播音与主持艺术
该专业2000年开始招生,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第一个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本专业确立了“厚人文,博才艺,重实践,求创新,广出路”的人才培养理念,形成了“融素质教育与业务培养为一体,让基础理论与专业实践相沟通,将知识传授与能力提高相统一,使教学、实践与科研互动共进”的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素质全面的知识型、研究型、娱乐型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人才。
主要开设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广播电视技术、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报道实务、网络传播概论、广播电视史、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文艺作品演播、电视文化、影视艺术等课程。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广播电视编导
该专业2008年开始招生。本专业确立了“宽口径、厚基础、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人才培养目标,既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和文化素养,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导、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熟悉党和国家宣传政策法规,具有较高政治水平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开设电视节目编导、广播电视史、影视艺术基础、电视画面编辑、广播电视纪实节目、电视剧理论与创作、电视报道理论与实务、影视批评等课程。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我校2017年拟在湖南、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山西、安徽招生,计划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80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8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17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三、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公布的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录该省考试院(招办)规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现场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三)专业考试内容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内容为: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播读指定稿件;即兴评述或模拟主持;个人才艺展示。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笔试分为上、下两半场进行,上半场时长90分钟,内容为综合知识及命题编故事;下半场时长120分钟,内容为影视作品分析。上半场与下半场之间休息15分钟。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省外专业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填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考试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等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填报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等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湖南省的艺术类考生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采用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
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
新闻与传播学院:0731-88872783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00余亩,建筑面积119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开设89个本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我校文学院创办于1996年,其前身为1938年成立的国立师范学院中文系,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院友遍及海内外,社会效果良好。现有汉语言文学(下设中文教育、中文秘书、中文基地3个方向)、汉语国际教育、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类)3个专业。教职员工共计110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37人,具有博士学位者48人。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予权,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拥有国家文科中文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等传统优势学科,图书、影像资料丰富。学生社团——楚魂戏剧社、影视协会、朝暾文学社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其社员文学创作、戏剧演出和影视作品多次获省部级奖项,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场所和实践平台。
一、专业简介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教育在我校文学院起步较早。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培养元明清戏剧、中国当代文学(影视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90年代以来,开设了“影视概论”、“中外戏剧史”、“京剧和传统文化”等课程,戏文专业教学得以普及和深化。进入21世纪以来,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教学和研究力量日益壮大,发展台阶逐步提高,200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率先在湖南省获得影视戏剧文学专业硕士授予权,现拥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2013年获教育部批准正式开办湖南省内第一个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类)本科专业。该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业教师20人,其中教授5人(含博士生导师3人)、高级工程师2人、副教授10人、讲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5人、硕士学位者7人,其中博士后4人,分别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知名学府,戏剧影视创作、实践经验丰富,年龄、学缘、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创新意识与开拓精神较强,具有跨学科和跨专业教研能力。该专业整合校内外资源,与湖南省广播电视台、潇湘电影集团等单位密切合作,有较先进的戏剧影视教学观摩厅、摄影摄像设备和一流的教学实践基地。
该专业培养的学生能够在各级电视、电影、广播、音像、剧院(团)、影视制作、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系统和党政机关、新闻、宣传、文化、电教中心等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大中学校从事戏剧影视文学的创作与评论、策划与宣传、编辑与编导、管理与公关、教学与研究等工作,有着良好的就业前景。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我校2017年拟在湖南、山东、江苏、福建、甘肃、河北、安徽、河南招生,计划招收8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17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三、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公布的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录该省考试院(招办)规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现场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实行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三)专业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考试由下面两门科目的笔试组成,满分300分。
科目一:戏剧影视文学知识与命题写作(满分150分)
科目二: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分析(满分150分)
2、考试内容、形式
科目一:戏剧影视文学知识与命题写作
科目二:戏剧影视文学作品分析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省外专业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认可湖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录取湖南考生。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
文学院:0731-88872571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00余亩,建筑面积119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开设89个本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我校音乐学院前身为湖南文艺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1年正式建院,下设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现内设理论作曲系、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音乐创作中心、音乐教育研究中心、艺术实践中心和音乐艺术表演研究所。学院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达20000平方米,拥有综合教学楼4栋,教学琴房220多间。建设了设施齐全、功能先进的音乐厅、录音棚、MIDI实验室、合唱指挥教室、数码钢琴室。学院资料室有中外文图书20000余册、中外文期刊200余种、电子音像资料700余种、光盘达5000张。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94名,其中教授15 名,副教授 31 名,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49%;具有博士学历(含在读)教师25 名,占教师总数的 27 %。现任教师中。学院以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和音乐表演学作为重点建设学科方向。学院于2011年8月获得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具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艺术硕士、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院重视艺术实践,努力为师生搭建艺术实践平台,拓宽艺术实践途径,鼓励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近五年,我院师生参加各类专业比赛获奖200余项,其中国际比赛获奖20余项,省部级以上比赛奖项150余项。学院“天籁”合唱团于2010年代表空政文工团参加第十四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荣获团体金奖。学生江炜、谢静波获第二届全国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金奖和唯一最佳原创作品奖;学生许睿子、段琼获全国青少年艺术节总决赛青年组舞蹈类金奖;我院本科生代表湖南省参加历届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五项全能比赛,获奖21人次,其中在2014年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五项全能比赛中获得3个个人一等奖和团体一等奖。在我院培养的人才和校友中,既有著名歌唱家李谷一,青年歌唱家刘一祯、丁丹,著名作曲家王佑贵,著名曲艺表演家大兵等,也有耕耘在基础教育领域的佼佼者,如全国优秀教师谭天静、获全国艺术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的王珏、胡樱平等。历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0%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广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一、专业简介
1、音乐学
四年制师范类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2、音乐表演
四年制非师范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3、舞蹈学
四年制非师范类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4、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制非师范本科。该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国立格林卡音乐学院合作开设的4+0项目,引进外方课程占该项目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中方开设基础器乐、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等课程,外方开设听力训练、基础表演研究、指挥学、器乐室内乐、声乐室内乐等课程。主要培养具有良好音乐素养,系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音乐表演技能和方法,能胜任专业文艺团体、文化艺术机构的音乐表演、研究等工作,能承担各类学校音乐专业教学工作,能参与国际文化艺术交流、表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我校2017年拟在湖南、山西、浙江、江苏、河南、安徽、广东、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甘肃招生,其中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只在湖南、山西、浙江、江苏、广东、河北、内蒙古、甘肃8省招生。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西洋器乐、声乐、钢琴、现代舞蹈、指挥专业,计划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200人,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0人,舞蹈学专业45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17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三、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公布的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录该省考试院(招办)规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现场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仅招收艺术文科,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湖南省考生文理兼招、外省考生仅招收艺术文科。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三)专业考试内容
1、音乐学专业
专业初试考主专业,声乐、器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演唱(奏)一个曲目,3分钟以内,包括考察形象气质、身高。只计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考生进入复试。
专业复试考主专业(分值占90%)和视唱练耳(分值占10%)。从声乐、器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为主专业,演唱(奏)一个曲目,3分钟左右,全程录像。
视唱考五线谱、简谱各模唱一条,练耳为模唱,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当场由评委打分,收集封存回校合成。
2、音乐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专业初试考主专业,器乐、钢琴、声乐方向任选一项,演唱(奏)一个曲目,3分钟以内,包括考察形象气质,身高。只计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考生进入复试。
专业复试考主专业(分值占90%)和视唱练耳(分值占10%)。从器乐、钢琴、声乐方向任选一项为主专业,演唱(奏)一个曲目,3分钟左右,全程录像。
视唱考五线谱、简谱各模唱一条,练耳为模唱,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当场由评委打分,收集封存回校合成。
3、舞蹈学专业
专业初试考基本功,随机分组进行,男生考竖叉、横叉、下腰、抱前腿、旁腿、平转(8个)、撕腿跳(2-3个)、双飞燕(5个)、自选技巧;女生考竖叉、横叉、下腰、(前桥)、抱前腿、旁腿、后腿、平转(8个)、大跳(2-3个)、倒踢紫金冠(2-3个)、自选技巧,同时考察形象气质、身高,3分钟以内。只计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考生进行复试。
专业复试考剧目,含技巧展示,3分钟左右。全程录像。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省外专业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取得我校舞蹈学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2、湖南省的音乐类、舞蹈类考生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
音乐学院:0731-88838506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00余亩,建筑面积119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开设89个本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我校美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湖南省办学历史最长的高等美术学府。现为全国八所“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训基地”之一。拥有美术学博士学位(科学学位)授予权,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学位(科学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教育硕士、高教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师资力量雄厚,84位专任教师中,有9位博士生导师,20位教授,22位副教授,具有博士及硕士学位的教师48人,另聘请了美、英、荷、澳、韩、日及国内知名艺术院校专家学者为我院客座教授。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设施齐全,专业图书资料收藏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学院现与英国伦敦艺术大学中央圣马丁艺术与设计学院、伯明翰城市大学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交换留学项目和校企合作平台有效促进学生艺术交流、实践和就业。我校美术学院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3个全日制四年本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范围涵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美术教育学、中国画、油画、水彩、书法等多个方向。美术学院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基本功扎实,专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社会评价高。
我校工程与设计学院成立于1988年8月,设有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机械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四个系,拥有民族民间美术培养方向和职业技术教育学两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和美术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科学学位)和艺术硕士、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工学、艺术学、教育学三个学科门类,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人文素养突出的艺术创意与工程设计领域的开发创新型人才。学院现有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面向全国招生的美术类全日制本科专业,拥有“服装设计与工程”国家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基地,“创意设计与应用”省重点实验室,“服饰品牌策划与数字化集成技术”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湖南省产学研示范基地,长沙市服饰工艺工程中心,长沙市湘绣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众多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与科研平台。学院还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任教师70人,实验教师16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及相当职称32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1人。聘请了日本东洋艺术研究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外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知名学者为讲座教授或客座教授。
一、专业简介
1、美术学
美术学是四年制师范教育类专业。主要学习美术学、美术教育和专业技法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接受艺术思维拓展和绘画专业创作以及教师教育实践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绘画创作以及绘画研究和教学的基本能力。通过专业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中西绘画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绘画(国画、油画、水彩、书画)创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具有专业艺术创作能力、胜任美术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
2、绘画
绘画是四年制非师范专业。坚持多样化的教学方针,坚持传承和创新并举的教学理念,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通过理论学习培养学生了解中西方传统绘画体系及现当代绘画体系,通过中西绘画专业技法的实践学习培养学生掌握专业绘画的基本材料和表现技法,掌握基础造型和色彩表现的专业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独特艺术视角及鲜明的艺术语言。使学生成为绘画基础坚实同时具备绘画教学及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3、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学是四年制非师范专业,分设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是艺术设计专业设置最早、发展最快、实力最强也是影响最大的专业方向,涵盖图形设计、图书设计、文字设计、视觉形象系统设计、城市形象设计、视频广告设计、设计基础教育等多方位研究。专业教学注重现代设计的概念、思维、表现与本土文化精神的有机结合,强调在专心学习国际先进设计理念与实践经验的同时,培养活跃的创造性思维与具备文化个性的专业拓展能力,强调艺术、科技、文化与设计的融合。新媒体艺术是基于互联网等新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设计专业方向和媒体形态,是新兴的学科和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课程分为设计、电脑、绘画三个部分,从不同的方面充实专业课程,使教学内容更全面更丰富,有利于学生对这一专业整体的把握。目前系部建有校级“信息可视化创新设计研究中心”。就业方向为各大互联网公司、电视台、广告公司、文化公司、动画公司、游戏公司等以数字技术为研究目的的机构企业。环境艺术设计是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设计学的优势专业方向,已有20余年的办学历史。专业以建筑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为支撑,服务于室内设计和外部景观设计,同时朝着多种艺术媒介综合表现方向发展。专业与国内大型的室内、建筑、景观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就业方向涵盖建筑装饰行业、园林景观行业、艺术教育行业、房地产管理与策划行业和自主创业。
4、工艺美术
工艺美术是四年制非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在工艺美术与艺术设计创新方面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实践动手能力,具备从事工艺美术教育与设计、艺术设计、管理和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企事业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工艺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主要开设素描、色彩、中国画、文字设计、漆艺、装饰雕塑、陶瓷艺术、工艺产品设计、刺绣艺术、版画创作、媒体广告设计、摄影基础、公共空间设计、模型设计、插图艺术等课程。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5、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是四年制非师范本科专业。培养系统地掌握服装设计与工艺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现代设计思想与现代服装技术,能从事服装产品设计、制版、制作、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有较高素质和较高技能的服装设计复合型人才。主要开设服装设计基础、服装设计、纸样设计、服装工艺、立体裁剪、服装色彩、服饰图案、服装CAD、服装品牌设计与企划、服装工业制版、计算机图形设计、配件设计、服装展示设计、设计构成、男女装产品/纸样/工艺设计、高级时装设计、高级时装立体构成与整体形象设计、橱窗陈设、产品包装设计作品鉴赏等课程。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6、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是四年制非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现代数字媒体、视觉空间展陈、信息与交互设计,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开设图形语言、色彩语言、创意形态学、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信息可视化设计、交互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法、计算机辅助设计、媒体与数字技术等课程。该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我校2017年拟在湖南、湖北、山西、浙江、福建、江苏、河南、安徽、广西、江西、甘肃、山东、河北、内蒙古、贵州、广东招生,计划招收33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17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三、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公布的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考试院(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录该省考试院(招办)规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现场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我校美术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三)专业考试内容
科目一:素描
1、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过默画或根据照片写生的方式,考查考生对画面构图、比例、形体、结构、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a.对客观对象形体结构及明暗变化规律的观察、分析和理解能力;
b.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表现对象的能力;
c.把握整体画面的能力。
2、考试内容和方式
a.考试内容:人物,限头像、胸像、半身带手,原则上不考全身像;
b.考试形式:默画或照片写生;
c.考试用具:八开素描纸,限用铅笔、炭笔表现。
科目二:色彩
1、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通过表现指定实物(静物)的方式,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对色彩的感觉和表达能力。
能力要求:
a.画面组织能力,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达能力;
b.整体把握色调以及色彩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能力;
c.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d.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技法的能力。
2、考试内容和方式
a.考试内容:静物,表现对象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属、玻璃器皿等)与瓜果蔬菜组合或文具的组合为主,同时与衬布搭配;
b. 考试形式:默画或照片写生;
c.考试材料:八开水彩纸,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省外专业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2、湖南省的美术类考生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
美术学院:0731-88631985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
工程与设计学院:0731-88872364 (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