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 2018-03-05 08:59:00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招生计划 | 报名条件 | 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4人 | 符合2018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无色盲、色弱;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合格。 |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 详看分省计划 |
城市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 55人 | |||
艺术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 | 30人 | |||
表演 | 27人 |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招生计划:24人, 面向河南、湖北、湖南等11省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山西省 | 内蒙古 | 辽宁省 | 黑龙江 | 浙江省 | 安徽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计划数 | 1 | 1 | 2 | 2 | 2 | 3 | 3 | 4 | 2 | 2 | 2 |
省统考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播音主持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67%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二、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55人,面向北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江苏六省(市)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北京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江苏 | 合计 |
招生计划 | 2 | 7 | 18 | 9 | 12 | 7 | 55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市)一本线7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一)招生计划:30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等9省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辽宁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计划数 | 2 | 2 | 2 | 2 | 4 | 4 | 8 | 4 | 2 |
省统考专业 | 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类 | 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类 | 文学编导类 | 编导制作类 | 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 | 编导类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67%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四、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27人,面向河南、湖北、湖南等9省招生,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 | 辽宁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计划数 | 2 | 2 | 3 | 2 | 4 | 7 | 3 | 2 | 2 |
省统考专业 | 表演 | 影视表演类 | 影视戏剧表演 | 表演类 | 表演类 | 表演 | 表演类 | 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二)录取办法
学校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投档分数)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省级招办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五、有关说明
1.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合并批次改革省份,一本线指其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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