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 2017-01-17 00:37:00

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美术学院简介

  美术学院在湖北文理学院这所综合性本科院校里,汇多学科知识为背景,承千年艺术风流,集隆中山水灵气,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也是培养现代美术与设计人才的摇篮。学校现设有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五个本科专业,绘画专业分设国画、油画、水彩、装饰雕塑四个专业方向,均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设有相应的实验中心、研究所和专业协会。有专任教师7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2人,硕士学士45人,国内外特聘教授5人。

  一、绘画: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动画:本专业培养具备动画创作的基础知识和创作技能,能在影视与动画制作团体、动画应用机构、动画传播企事业单位从事动画策划、动画创作、动画推广、动画应用,以及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动画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三、视觉传达设计: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四、环境设计: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五、产品设计: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能力、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或展示设计工作的应用型研究型人才。

  2015年开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二次分流,专业名称为: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

  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各专业均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建有专业数码钢琴教室、MIDI音乐工作室、录音棚、舞蹈教室、电声乐队排练室、师生专用琴房、合唱排练厅、器乐排练室和多功能音乐实践厅等,是湖北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艺术教育、演出和民族音乐研究中心。现有专任教师5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8人。

  一、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艺术及音乐教育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音乐教育实践和艺术创新能力,能够胜任学校基础音乐教育或学前艺术教育以及社会音乐教育工作,且能够在中等职业音乐学校、相关文化企事业单位和艺术研究机构中,从事音乐教育教学、音乐表演、音乐传播、音乐研究、艺术管理的高水平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合唱与指挥、和声基础与运用、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伴奏、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外民族音乐、歌曲写作、艺术概论等。

  二、音乐表演

  本专业培养适应于现代音乐文化业发展需要的,具备音乐表演专业技能与素养和音乐文化知识与能力,能胜任企事业单位艺术指导工作,能在专业文艺团体、音乐培训机构、文化事业单位,媒体传播机构、广告创意公司等,从事音乐表演与专业教学、音乐创作与活动编导、文化传播与市场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技能应用型的音乐专业人才。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外民族音乐;艺术概论;形体训练;声乐演唱,或器乐(钢琴)演奏,或音乐活动策划与文案编辑、舞台表演实践实训等。

 

  舞蹈表演 培养能“表演”、能“教学”、能“创编”、能“组织”的“四能”型舞蹈表演应用性人才为目标,以达到适应社会舞蹈演出行业标准和市场艺术教育职业需求为目的。为具备艺术与群文舞蹈表演工作岗位(如企事业文化文艺表演团体、文化公司、群文馆站、中小学校)就业的需要而培养的懂文化实用技能艺术应用性人才。主要课程: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现代舞基训、中外民族民间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国标舞蹈、鄂西本地区民族民间舞、舞蹈概论、中外舞蹈简史与作品赏析、舞蹈创编理论与实践、舞蹈教学法、中外民族民间舞蹈文化、国标舞蹈、竞技体操、大众体操等。

  文学院简介

  文学院是湖北文理学院创建最早、学科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的系院之一。现有专任教师61人,教授6人,副教授23人。“隆中学者”1名,客座教授5名。在校本科生1300人。设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4个本科专业。学院秉承“至诚于中,化育人文”理念,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中学语文教师、教学研究、党政管理人才,以及行政文秘编辑、新闻记者和节目主持人等。

  学院设有演播厅、音频实验室和非线编实验室,设有和襄阳广播电视台共建的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和王氏伟业集团共建的传媒实训中心。学院影视制作中心、校园广播电台及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此外,在“文化襄阳”背景下建设的唐城影视基地和鄂西北影视文化基地不仅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提供了全真的实习环境,而且拓宽了学生的就业渠道。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培养能够适应现代广播、电影、电视传媒发展的需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艺术鉴赏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和其它新闻宣传部门从事纪录片、文艺与社教节目、影视剧、广告及MTV等的策划、采编、导演、摄制等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报名条件及办法

  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报名。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音乐学、音乐表演

  考试科目(共4门):

  必考科目:视唱、听音; 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二

  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30分,其余70分。

  舞蹈表演

  考试科目(共4门):

  1、舞蹈基本功(各种技巧可做复合性展示);2、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3、舞蹈模仿;4、舞蹈节奏。

  专业课总分100分。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模仿、舞蹈节奏各25分。

  绘画、动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设计、产品设计)

  考试科目(共3门):

  1、速写 2、素描 3、色彩

  专业课总分300分。速写、素描、色彩各100分。

  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共4门):

  文史知识(满分40分);2、命题编写故事(满分100分);3、分析评述(满分60分);4、电视节目创意策划(满分100分)。

  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安排

省份

考试地点

美术类

音乐类

舞蹈类

广播
电视
编导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动画

绘画

设计
学类



音乐
表演

舞蹈
表演

山东

潍坊

 

 

 

15

10

15

30

1月12日-1月19日(网报)

2月5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

10

10

20

1月15日
-16日

1月17日
-18日

甘肃

兰州城市学院

5

10

15

 

 

 

 

2月13日
-2月14日

2月16日

合计

 

5

10

15

35

20

25

50

 

 

说明: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三个专业。

  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艺术专业计划分配表(承认统考成绩)

省份

美术类

音乐类

舞蹈类

广编电
视编导

动画

绘画

设计学类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河南

 

 

5

5

 

 

5

江苏

 

 

5

3

 

 

 

甘肃

 

 

 

 

5

 

5

贵州

5

 

 

 

 

3

 

安徽

 

5

 

 

 

3

5

山西

5

 

 

 

 

 

 

  说明: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三个专业。

  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在甘肃省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招生计划

校考专业

考试科目

招生计划

收费标准

学费

动画

速写、素描、色彩

5

150元/人

9000元/年

绘画

速写、素描、色彩

10

150元/人

9000元/年

设计学类

速写、素描、色彩

15

150元/人

9000元/年

  说明: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三个专业。

  合格证的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按各专业计划数的1:4发放。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统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80%+校考专业课成绩×2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备注:各省投档规则有特别要求的,按照各省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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