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6年艺术类统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15-12-16 07:49:00

海南省2016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

考试类别

考试科目

考  试  内  容

考试形式

满分值

美术类

素  描

人物头像默写;

笔试

100

色  彩

静物默写(水粉、水彩不限);

笔试

100

速  写

人物动态默写。

笔试

50

声乐类

演  唱

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自备乐谱);

面试

180

视  唱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面试

20

乐  理

音乐基础理论;

笔试

30

听  写

听觉能力(单音、双音、和弦、节奏、曲调)。

笔试

20

器乐类

演  奏

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

面试

180

视  唱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面试

20

乐  理

音乐基础理论;

笔试

30

听  写

听觉能力(单音、双音、和弦、节奏、曲调)。

笔试

20

舞蹈类

舞蹈基本功

软开度、技术技巧;

面试

100

舞蹈表演

自选舞蹈片断或舞蹈组合表演(不超过1分钟30秒,自备CD伴奏音乐);

面试

90

即兴表演

根据指定音乐即兴舞蹈(允许带道具,不须化妆);

面试

60

主持与

播音

朗  读

朗读指定稿件;

面试

120

即兴主持

指定话题,准备5分钟,讲述3分钟;

面试

80

才艺展示

演唱、演奏、演讲、舞蹈、体操等。

面试

50

书法类

临  摹1

篆、隶、楷(三选二)临摹

笔试

80

临  摹2

行、草临摹

笔试

70

创   作

按规定内容自选书体创作

笔试

100

注:各科类满分为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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