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9-12-10 17:44:36

为规范、有序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落实责任主体。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专业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和招生高校必须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各考点高校要成立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督本校承办的考试工作,对考点考试工作负总责。

二、全力确保考试安全。各考点高校要强化安全管理,抓好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制订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确保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各环节的安全保密;要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专业考试实行实时、全程、无死角视频监控;要对考试各环节薄弱点和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科学、规范实施。

三、严格规范考试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方案,规范考试操作流程,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落实到位、督查到位的考试管理工作机制。要健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重要设备和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要优化考点考场设置,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确保考点考场秩序井然。各考点高校要严格遴选评委和工作人员,加强对评委和工作人员上岗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严格成绩信息管理和复核,确保成绩记录、评卷统分规范准确。

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各级招生办和招生院校要深入贯彻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规范公开考试招生有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开展专项宣传活动。要向社会公开咨询电话和违规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访,畅通信息发布、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做好政策解读、信访查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

五、严厉惩处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纪律规定,对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凡在考试招生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代考替考、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类专业考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专业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参与作弊,失职渎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附件:1.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pdf

      2.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pdf

       3.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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