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章

未知 2017-12-20 11:20:00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实际,现将各专业统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高考报名地的县(市、区、特区)规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指定的考试地点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到考点院校,缴纳专业考试费、进行身份证识别验证并参加考试。

专业统考具体时间、 地点安排见附表; 考生在考点具体分组情况、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考点院校公告栏。专业考试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相机及其它接收、传送设备进入考场。

二、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 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 认识和表现能力。

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速写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动态的感知、概括和快速表现能力。

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满分为 100 分,三科总分为 300 分。

2.评分参考

素描成绩参考比例为:形体结构占 30%,造形特征占 30%,明暗关系占 20%,艺术表现占 20%;

速写成绩参考比例为:造形生动占 25%,结构比例占 25%,构图透视占 25%,艺术表现占 25%;

色彩成绩参考比例为:构图布置占 20%,色彩和谐占 30%,造形质感占 30%,艺术表现占 20%。

3.考试内容及要求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风景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 行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考题形式:以文字命题结合图形素材的方式呈现。

考试要求: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不得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 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有记忆功能的电子产 品进入考场,不得在考试区域以外作画,不得篡改、污染考卷。

4.注意事项

(1)考试用纸:考试用纸一般为非标 4 开优质专用纸,由考点 统一向考生提供。

(2)其他用具:考试用笔、颜料、画板、画架及相关用具由考 生自备。

(3)辅助用具:考色彩科目时,考生可携带轻便的充电式直流电吹风机(充好电,现场不能插交流电),用于吹干色彩试卷。

(4)时间安排:12 月 26 日至 27 日,考生在指定考点学校缴 纳专业考试费、领准考证,28 日看考场 29 日考试,素描考试用时 180 分钟,速写考试用时 30 分钟,色彩考试用时 180 分钟。具体考 试时段安排如下:

08∶30—11∶30 素描

14∶00—14∶30 速写

15:00—18:00 色彩

(二)音乐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 分、专业主科 240 分,合计总分 300 分。

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的考生,此三项只能 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可以在声 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三项中任选一项加试(考生取得少数民 族特色合格成绩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志愿, 如考 生填报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专业志愿则需要在三项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模唱,视唱为简谱或 五线谱。

(2)专业主科

①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 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伴奏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一律不得 自带;流行音乐自备伴奏(CD 碟)。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唱曲目的音域要求;

音准,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掌握歌唱呼吸,具有控制声音音 色和力度的能力;声音统一,换声区声音稳定,掌握歌唱共鸣;理解 和处理作品,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②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演奏一至 两首曲目。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奏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与 音乐要求,演奏姿势规范,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能力和音准概念,节 奏准确。

③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 器乐演奏需用 少数民族乐器。

④作曲理论考生考查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 写作及旋律写作)、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

3.注意事项

为保证考场秩序,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三)舞蹈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形体测试 120 分(其中形象、形体 40 分,舞蹈基本功测试 80 分)、舞蹈表演 100 分、模仿 80 分(其中命题即兴 30 分,舞蹈动作 模仿 50 分),合计总分 300 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形体测试

形象、形体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身材比例好。

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身体柔韧性强、 跳跃质量高, 能做到开、绷、直且姿态准确;旋转以及翻身的速度、力度、稳定性好,姿态准 确;能连贯流畅完成高难度技巧动作,且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和肢体 语言表现力。

(2)舞蹈表演

作品表现完整、动作熟练,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节奏清晰,有较 强的表演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

考试要求:考生可穿练功服或舞蹈服装(自备)。自备剧目音乐, 音乐需独立刻制 CD 且只能有剧目音乐,格式为(WAV、MP3)。

(3)模仿

命题即兴测试:考生以组为单位抽取一题命题即兴题目(包含音 乐),考生试听音乐 4 小节后,根据命题进行即兴舞蹈。

考试要求:须紧扣主题、捕捉音乐形象,充分运用身体语言表达 呈现。

舞蹈动作模仿测试:每一组 4 个 8 拍至 8 个 8 拍的动作模仿, 每一组选派一名考生现场抽题确定模仿内容。教师现场示范教授 3 遍,第 4 遍由考生独自完成。

考试要求:考生所模仿动作完整,姿态规范,节奏准确。

3.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须查看个人专业考试分组名单, 并清楚考试时间及 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提前 40 分钟进入“舞蹈候考场”提前做好 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音乐光碟,穿戴好舞蹈练功服(紧 身服)、软底鞋进入考场。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 100 分;即兴评述 100 分;形象及才艺展 示 100 分;总分 300 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考生先进行一篇自备稿件朗读,然 后领取一篇指定稿件进行朗读。

考试要求:考生普通话标准,吐字准确明晰,语言表达流畅;朗 读时情绪基调把握较好,具有一定的现场表现力;嗓音条件符合相关 专业要求。

(2)即兴评述:考生现场抽取考题进行评述。考题范围涉及符 合高中生认知水平的文化、历史、时政及社会热点资讯。

考试要求:思维、应变能力强;语言流畅;逻辑清晰;内容充实、 健康;有见解,知识面广,文化功底扎实。

(3)形象及才艺展示:考生现场单独进行展示。形象气质包括 上镜效果、身高形体、肢体协调性等;才艺展示包括声乐、曲艺、武 术、体操、舞蹈、器乐等展示。

考试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上镜效果,声 乐、曲艺、舞蹈、器乐或其它某一方面的才艺情况。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参 加专业考试(提前 30 分钟到候考区候考),专业考试结束后收复印 件归档。

(2) 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作好准备 (穿紧身衣裤, 不得化浓妆), 考试过程中不安排换装、化妆时间。

(3)考生在才艺展示环节若需播放伴奏,须在进入考场前将伴 奏音乐提交考务工作人员。考场提供播放用 U 盘储存 mp3 格式音频 文件的设备;才艺展示所需乐器、道具由考生自备。不允许携带通讯 设备进入考场。

(五)广播电视编导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面试 150 分 (广播电视编导创意 100 分, 回答评委提问 50 分)、 笔试 150 分(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合计总分 300 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

①广播电视编导创意(考生随机抽取考题)

主要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对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常识 的掌握程度; 对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的掌握 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考试要求:在进行编导创意时必须严格按照题卡要求回答问题; 逻辑清晰、表达流畅、发音清晰;能够言简意赅地表达观点,且内容 健康,观点正确。

②回答评委提问

考查考生: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政治思想水平、文艺修养、 兴趣爱好、形象思维能力、语言概括能力、即兴反应能力以及语言表 达的逻辑性和思考的深度与角度。

考试内容:评委问答的内容没有严格的固定范围。一般是考生与 主考老师交谈三、 四个题目或话题, 属于问答式。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

对专业的基本了解程度和报考原因,考生的成长环境和专业背景;国内外重大事件尤其是影视娱乐界的最新动态和作品, 考生对社会生活 的关心程度以及对影视领域的了解程度;文学艺术的基础常识,电影 电视艺术的一般常识,写作、表演、音乐、美术等其他艺术上个人的 爱好、经历、看法等,考生的专业优势和潜力。

考试要求:回答提问时能准确理解评委问题,做出简洁、准确的 回答,体态自然大方。

(2)笔试(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

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的掌握程 度;节目编导、策划及创意能力;灵活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 问题的能力;学习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考试要求:了解广播电影电视的基本常识,有较强的节目编导、 策划及创意能力;能灵活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材料和解决问题,有 明确的主题指向,内容完整、充实;语言精彩流畅,专业性强;格式 规范,字数符合要求。

3. 注意事项

(1)面试时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按先后顺序完成所有规 定的考试内容后方可离开考场。

(2)电视栏目创意与策划属于应用文范畴,不能写成感想式的 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的文章,字数不少于 1200 字,要求观点明 确,条理清晰,论据充分,论证有力。

(3)笔试时间 120 分钟。

(六)表演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朗诵及演唱 90 分、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 120 分、即兴表演及特 长展示 90 分,合计总分 300 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朗诵及演唱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一篇文学作品朗诵;并自备一首歌曲演唱, 无伴奏。

考试要求: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 情并茂。音色音量好,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嗓音条件好,音 色优美,声音圆润、干净、有音量。歌曲演唱有处理,乐感好,能抓 住歌曲演唱风格基调,吐字清晰,节拍节奏稳定正确,音域较宽,有 驾驭歌曲的能力。

(2)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舞蹈或形体(武术、体操、戏曲身段等)表 演,并要求考生着紧身衣裤。

考试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身体各部位比 例协调,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协调性好以及四肢 有一定软开度和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有较强的爆发力、 控制力、表现力。

(3)即兴表演

考试内容:现场抽题,考生即兴进行集体小品或单人小品表演。

考试要求: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松弛、自信,投入真实,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行动积极,想象力丰富,善于与对手交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表演潜质。

3. 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考场前要准备好播放的音乐伴奏, 提前交给考务工作人 员,着紧身衣裤进入考场,不准化妆和戴美瞳。

(七)戏剧影视导演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面试: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 120 分,命题小品表演 100 分;笔 试:命题故事写作 80 分,合计总分 300 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

考试内容:考生自备文学作品朗诵;并现场抽题,考生根据题目 编讲故事。

考试要求: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 情并茂,音色音量俱佳,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形象思维能力、 想象力、创造力、语言组织能力好,编讲的故事有事件、人物,主题 明确。

(2)命题小品表演

考试内容:现场抽题,考生根据题目进行小品表演。

考试要求: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松弛、自信, 投入真实,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行动积极,想象力丰富,善于与对 手交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表演潜质。

(3)命题故事写作(笔试)

考试内容: 考生根据命题进行故事书面写作 (字数1000字左右), 并进行不少于 3 个重要镜头(场面)书面再现。考试时间:120 分钟。

考试要求:写作内容健康、立意明确清晰、情节合理独创、角色鲜明生动、结构合理巧妙、文字自然流畅。

3. 注意事项

命题故事写作考试时间 120 分钟,字数要求 1000 字左右。

(八)戏剧影视文学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面试 100 分(考生自我介绍 20 分,才艺展示 60 分,评委提问 20 分);笔试 200 分(故事编写 80 分,影视作品评论 120 分),合 计总分 300 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面试

①自我介绍:考生简述自己对戏剧影视文学的了解。

②才艺展示: 考生必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才艺, 如朗诵、 讲故事、 小品或戏剧、影视片段表演、说相声等。

③评委根据考生情况提问。

考试要求: 自我介绍简洁、 清晰, 能准确概括自己的特点或优势, 对戏剧影视文学有明确理解;才艺展示中,编讲故事主题明确,结构 完整,语言生动,形象鲜明,能构造感染人的情景,朗读作品能脱稿, 对作品的情绪、节奏把握准确,表达清晰流畅;小品表演情节完整, 有细节呈现,表演过程连贯流畅;回答提问时能准确理解评委问题, 作出简洁、准确的回答;面试过程中体态自然大方。

(2)笔试

①故事编写,字数不少于 500 字。

考试要求:故事完整,情节设计自然;关键词运用准确、得体;

有明确的主题指向,内容完整、充实;语言清晰流畅;格式规范,字 数符合要求。

②影视作品评论,字数不少于 1000 字。

考试要求: 能准确理解所播放视频的主题内涵, 能抓住关键情节, 捕捉重要场景;有明确的主题指向,内容完整、充实,分析能兼顾思 想性与艺术性;对作品有自己的独到感受,解读的角度有新意;语言清晰流畅,专业性较为明显;格式规范,字数符合要求。

考试时间:150 分钟。

(九)书法学统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楷书临摹 100 分,行书临摹 100 分,行书创作,100 分,合计 总分 300 分。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楷书临摹主要考查考生对楷书笔法、字法的把握能力。楷书临 摹选取古代经典楷书为范本,对范本进行对照写实临摹,考查应试者 掌握书法的基础技能。

考试要求:按照试题所提供的范本样式临摹,不能随意增减范本 字数,不能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准确地反映试题所提供范本的 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落款统一书写试 题所规定的文字内容,不能增减,落款位置统一置于考卷左侧。

②行书临摹选取古代经典行书为范本,对范本进行对照写实临 摹,检测应试者对书法书体的基本掌握能力。

考试要求:按照试题所提供的范本样式临摹,不能随意增减范本 字数,不能改变范本字样的原有排序;准确地反映试题所提供范本的 用笔和结字特点,特征明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落款统一书写试 题所规定的文字内容,不能增减,落款位置统一置于考卷左侧。

③行书创作考试,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书法艺术中传统笔法、 字法、 章法的借鉴能力和创造能力,检测应试者学习书法艺术的潜质,是书 法类专业考试的重要科目。

考试要求:根据试题所提供的历代经典古文诗词内容,进行书法 创作;创作符合试题规定要求,笔法精到,字法合理,章法完整;落 款统一书写试题所规定的文字内容,不能增减,落款位置统一置于考 卷左侧。

3.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楷书临摹、行书临摹、行书创作均为 90 分钟。

(2)考点为每科考试提供一张四尺三开宣纸作为试卷纸;

(3)考点为每科考试提供一张草稿纸,禁止自带其他纸张入场;

(4)考生自带毛笔、墨汁、毛毡等相关工具。

三、专业合格线及成绩查询

1.专业合格线

(1)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 3 门科目总成绩 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门科目各不低于 60 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 书法学及表演: 省内院校本科合格生源与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原则上 按 4:1 以内的比例划定;省外本科院校校考要求省统考专业合格,其 本科专业成绩最低合格要求不低于 180 分。

(3)音乐、舞蹈类:本科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原则上按 4:1 以 内的比例安排。

2.考生于 2018 年 2 月上旬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四、有关事项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高考的组成部分, 考点院校对专业考试过程要 实行有效监控,对在专业考试(含统考和校考)中违规违纪的考生及 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从严查处。其中, 凡在专业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替考代考、伪造骗取报名资 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专业考试 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于参与作 弊,失职渎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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