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广西考试院 2017-07-04 16:11:00

关于广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各高等学校:

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评卷、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区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划定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473分,文史类535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318分,文史类387分。

三、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180分。

四、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术科):218分/82分。

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60分/60分。

五、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207分;艺术文类:252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126分;艺术文类:1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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