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 2017-12-26 15:49:00
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表演专业招生信息
一、专业介绍
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为文化创意产业及时尚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一定艺术审美修养、时尚传播基本知识与专业技能的,能从事服装模特、时尚编导与活动策划、文化经纪人管理、表演专业教育、时尚造型设计、时尚媒体公关、时尚品牌推广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围绕服装表演专业特点,将服装表演与时尚传播概念相融合,从整个时尚产业链入手,使学生通过对服装展示、时尚传播和品牌推广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学习,具备服装表演、时尚编导与策划,以及时尚传播与品牌推广等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一定艺术与人文科学的基本知识和较高的审美能力。
主要课程有:服装表演、形体训练、舞蹈基础、礼仪修养、化妆基础、模特心理学概论、镜前造型基础、表演实践、文化经纪人管理、整体造型设计、时尚传播与公关、时尚品牌管理与推广、时尚编导实务;舞美构成及秀场空间设计、灯光理论及运用、音乐制作与剪辑、服装表演编导实践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模特或艺人经纪机构担任高层管理、时尚编导、签约模特和专业培训等工作;专业院校中担任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服装企业中担任设计或营销工作;专业媒体(如电视台、杂志社或网络媒体)中担任时尚编辑等工作及广告、影视界从事策划等工作。
2.表演(广告传播)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服装、影视广告模特高级技巧和宣传、策划、推广等专业知识,能从事服装、服饰品及时尚产品展示、广告拍摄、品牌推广、表演专业教育、时尚文化推广、推广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文化经纪管理、公关礼仪等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围绕广告传播专业特点,结合表演专业的基本要求,构建基于时尚、广告传播和品牌推广等方面知识构成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同时加强本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实践教学内容,在完成基本知识的学习后,将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到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公司的相关文化推广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参与一线期刊杂志、摄影刊物、平面广告等活动的拍摄、展示与展演环节,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在具备一定艺术与人文科学的基本知识外,更加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
主要课程有:戏剧影视表演、舞台语言技巧、声乐基础、舞蹈基础、形体训练、化妆基础、礼仪修养、模特心理学概论、服装表演、摄影基础、整体造型设计、影视广告编导与制作、服饰搭配技巧、时装展示与陈列、流行趋势分析、时尚品牌管理与推广、时尚传播与公关、时尚摄影与实践、服装表演编导与策划、广告文案、时尚评论与写作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平面、影视广告拍摄、时尚机构、电台、电视台、新闻媒体从事相关工作;也可从事时尚编辑、时尚模特或艺人经纪机构的管理、编导、签约艺人和专业培训等工作;或在专业院校中担任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还可向影视表演、主持人方向发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份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
三、招生计划
我校为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文理兼收。
四、报名方式及专业考试安排
表演类校考的专业为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考生只能在以上专业方向中选择1个报考,考生须在本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涉及到的除外。
1.报名及交费
时间:2017年12月28日12:00-2018年1月6日12:00
考生在手机上下载报名系统APP客户端(APP下载地址:iOS手机用户在AppStore里搜索“艺术升”下载,Android手机用户登录http://www.artstudent.cn/下载),并在客户端上完成报名、交费,加试费:初试100元、复试80元,交费后须自行打印《准考证》。交费后考生所有信息不能更改。具体办理流程方法详见APP软件内的提示。
2.专业考试安排
注:测体及初试、复试地点均在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要求详见《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表演专业考生须知》。
(三)报考审核和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我校校考:①身份证原件;②报名后打印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③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8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考试时,须经过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④U盘形式的伴奏音乐。
我校将对所有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成绩进行审核,对未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校考成绩。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四)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考生于2018年1月15日左右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
五、录取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证书(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及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且高考填报志愿须与我校校考合格证书上的专业一致。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见《北京服装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高的考生。
六、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2.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3.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表演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或64288375 监督电话:010-64277631
学校网址:http://www.bift.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bift.edu.cn/
微信公众号:北服本科招生
电子邮箱:bf64288364@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