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2017-02-04 20:30:00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2017

学校介绍

中国音乐学院于1964年建立。学校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以办学理念“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指导,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

学校拥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和艺术硕士(MFA)授予权,建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专业分布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三大类,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歌剧系、中国民族器乐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指挥系、管弦系、音乐科技系、社会科学部等11个教学单位,另设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考级培训学院和附中,形成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教学体系和多层次的办学体制。

学校名师荟萃,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在中国声乐表演、中国器乐表演、中国音乐创作、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与历史、中国音乐的传承与教育等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学校共有国家高校教学名师2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1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8位,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北京市哲学

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6项;近10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师生获金钟奖82项,文华奖124项;获文化部创新奖1项,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为“中国音乐发扬光大,走向世界”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校50年来,学校凝聚和培养了众多在业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音乐名师和人才,向海内外输送各专业优秀毕业生近万名,为中国音乐的继承、发展和弘扬做出了重要贡献。

面向未来,学校以传承、发展和创新中国音乐为使命,整体推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科发展水平、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结构、校园综合治理的改革创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艺术教育,立足北京,服务全国,奏响世界;探索独立自主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引领世界音乐教育的前进方向,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高等音乐学府;努力实现中国音乐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中国音乐教学和科研的信息中心、中国音乐对外交流和传播的文化窗口。


目 录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附录一 2017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

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附录五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

指挥系双钢琴乐谱资料目录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院校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院校代码:10046

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本科

一、 招生专业、学制、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收本科生315名,不编制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各招考方向计划如下: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作曲系设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等专业方向。前两年统一必修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专业基础课程,学生还可根据自身发展选修相关专业课程。第三学年对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进行正式专业选择;第四学年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2、音乐教育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3、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4、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5、在各系招生计划数范围内,如录取时系内出现剩余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可在该系内文化课上线考生中进行调剂。如各系系内调剂后仍有剩余计划,学校将统筹剩余计划,在各系间调剂使用。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2017年艺术类高考报考条件。

(二)凡考生报考方向涉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当地高招部门对我校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考生须获得省(市、自治区)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

三、报考要求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报名并缴纳报考费,报名交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月23日——1月26日、2月13日——2月14日, 逾期不得补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我校只能填报一个招考方向。

2、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当地高招部门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录取。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按网上报名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交费、未取得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仔细阅读系统内各提示信息,认真填写、慎重执行“提交、确认”等操作。

5、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费用):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黑白、彩色均可,规格要求见系统内提示);

(2)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3)凡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上传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电子版);

(4)一试报名考试费100元(须提前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6、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考试费等,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不予退还。

四、专业考试时间

2月20日——3月3日(各招考方向的一试考试安排于2月19日12点后在本科招生

网站上公布。各招考方向二试、三试考试安排,以网上公告及现场公告为准)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专业考试结果及志愿填报

1、我校于4月中旬将专业考试合格证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考生届时也可登陆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相应招考方向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我校的“院校代码”及所报“专业代码”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相关问题考生可向当地高招部门咨询。

七、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其中,报考艺术管理招考方向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八、录取分数线划定办法及相关说明

1、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等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2、艺术管理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等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4、演唱(民族唱法)、演唱(美声唱法)、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等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5、所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750分制折算。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的批次线划定方法,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照原始分计算。

九、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每学年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校规定和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如遇调整,按当年批复标准执行)。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

学校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学生原则上在生源地贷款。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报考办法

(一)专业考试

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办法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可直接进入二试。

(二)文化课考试

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厦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19345)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00853-28563033)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00852-36288787)

(三)学费及住宿

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入住来华留学生公寓,我校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

十一、附则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三)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原则上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申请借用。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附录一:《2017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附录五:《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指挥系双钢琴曲库目录》


附录一

2017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 我校招办将于学校内及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各招考方向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等相关信息,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查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2、 考生可依据我校相关规定,凭准考证免费进入我校琴房练习。

3、 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须缴纳专业考试费160元(演唱(民族唱法)、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专业二、三试分别收取,各80元)。考生持加盖相应试别印章的准考证,方可参加相应考试。

4、 我校于7月20日后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2017年录取文化课分数线,同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于8月上旬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

5、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学生处。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理论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他一种中外乐器;掌握中国传统音乐和中西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参考书目:

1、《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知识100问》,姚艺君、李月红、桑海波、陈爽、赵晓楠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年版

2、《中国音乐通史简编(修订版)》,孙继南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3、《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13年版


音乐科技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兼备音乐与科技素养,动手能力较强,具有创新意识。报考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招考方向:考生应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命题写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备较敏锐感受能力;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并达到中等水平;能较为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报考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招考方向:考生应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一定歌曲或器乐曲创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备较敏锐感受能力;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能较为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

注:1、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招考方向上机软硬件配置

硬件:键盘、音源(YAMAHA S03 XG标准)

音序软件:Cubase、Nuendo、Sonar任选

监听耳机:Sony MDR-7506

2、音乐声学及MIDI常识参考用书

《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韩宝强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6年北京第一版

《MIDI全攻略——技术理论与实践》,程伊兵著,金版电子出版公司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声乐、钢琴或其他一种中外乐器等表演技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较高的文化素质;明确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音乐教师。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并根据各考场的要求,填报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考试注意事项:

1、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3、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的考生,在缴纳二、三试专业考试费时须提交考生本人写作的有关音乐的文章(散文、诗歌除外)1篇,字数要求1000-1500字。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注意事项:

艺术管理招考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音乐)。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能够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或以上水平。

考试注意事项:

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招考方向的考生,在缴纳二、三试专业考试费时须提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

 

演唱(民族唱法)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声乐歌曲曲目4首。4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1首、二试演唱1首、三试演唱2首,不能重复。考生须认真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不允许临时更换曲目。

考试注意事项:

1、演唱(民族唱法)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演唱(民族唱法)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3、考生参加一试、二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提倡素颜、穿生活装。考生参加三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提倡化妆、穿演出服。

 

演唱(美声唱法)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首,其中2首中国声乐作品,2首外国声乐作品(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4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1首、二试演唱1首、三试演唱2首,不能重复。考生须认真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不允许临时更换曲目。

考试注意事项:

1、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3、考生参加一试、二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提倡素颜、穿生活装。考生参加三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提倡化妆、穿演出服。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应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注意事项:

1、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若未按要求填报曲目,取消考试资格。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取消考试资格。

3、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钢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钢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演奏的身体条件。

考试注意事项:

1、钢琴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5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考生考试现场演奏的曲目原则上需与报名曲目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但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取消考试资格。

4、二试合计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超出20分钟,评委有权打断,但不影响成绩。

 

电子管风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电子管风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电子管风琴演奏的身体条件。

考试注意事项:

1、电子管风琴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考场提供的电子管风琴型号为:YAMAHA02C和ROLAND380。其他型号需自备。

4、考生考试现场演奏的曲目原则上需与报名曲目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但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取消考试资格。

 

管弦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视奏能力;掌握视唱练耳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鼓励考生背谱演奏。

注:一试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二试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考试注意事项:

1、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指挥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基础指挥技巧;具备较好的钢琴演奏能力和快速视奏能力;掌握基础音乐理论知识与视唱练耳技能,以及一定的基础和声学知识。

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指挥招考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考试曲目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加考试。一试时须提交考试自选指挥曲目总谱5份与该作品音乐分析1份。

2、考生可自带钢琴演奏人员。如无自备钢琴演奏人员,可由考场提供。考生须自备所指挥作品的钢琴谱一式两份(如指挥系双钢琴乐谱资料有该曲目,则无需自备;不接受手抄谱)。考生须自备所演唱艺术歌曲或所演奏器乐作品钢琴伴奏谱一份。

 

附录三

中国音乐学院

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 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作曲系应达到A类程度。

指挥系应达到A类程度。

钢琴系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学系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教育系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科技系应达到C类程度。

管弦系应达到C类程度。

国乐系拉弦、弹拨专业应达到C类程度,吹打专业应达到D类程度。

声乐歌剧系应达到D类程度。

二. 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是对考生的音乐基本素质与能力的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A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增四、减五度,增二、减七度音程解决。

3.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

4.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和弦与小小七和弦。

5.听辨与听写包含正、副三和弦与属七和弦,以及大调下属七和弦的和弦连接。

6.听辨与听写单、复拍子的节奏组合,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休止节奏、连音节奏与简单的连线节奏。

7.听辨与听写大小调式、五声性调式的单声部与二声部旋律,包含变化辅助音与调式交替。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B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1. 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 听辨与听写增四、减五度音程解决。

3. 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

4. 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四种三和弦。

5. 听辨与听写包含正、副三和弦的和弦连接。

6. 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4/4拍、3/8拍、6/8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休止节奏与连音节奏。

7. 听辨与听写大小调式、五声性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C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1. 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 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大、小三和弦。

3. 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4/4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与休止节奏。

4. 听辨与听写常用的大小调式、五声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D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无升、降调号以内)

1. 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 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大、小三和弦。

3. 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基本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及其派生节奏。

4. 听辨与听写常用的大小调式、五声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参考书目: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

中国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附录四

中国音乐学院

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一. 基本乐理入学考试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基本乐理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作曲系应达到A类程度。

指挥系应达到A类程度。

音乐学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教育系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科技系应达到C类程度。

声乐歌剧系应达到C类程度。

国乐系应达到C类程度。

管弦系应达到C类程度。

钢琴系应达到C类程度。

二. 基本乐理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基本乐理入学考试(笔试),是对考生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理解与掌握的测试。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A类程度:

1. 乐音、泛音、律制等基础知识的掌握。

2. 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3. 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4. 音程及调式中的音程。

5. 和弦及调式中的和弦。

6. 大小调式、变化音与教会调式等相关知识的掌握。

7. 调关系、转调、移调与移调乐器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8. 中国传统民族调式、调关系及调式转换等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9. 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与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10. 近现代乐理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B类程度:

1. 乐音、泛音等基础知识的掌握。

2. 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3. 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4. 音程及调式中的音程。

5. 和弦及调式中的和弦。

6. 大小调式与变化音等相关知识的掌握。

7. 调关系、转调与移调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8. 中国传统民族调式与调关系等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9. 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速度术语、力度术语与表情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C类程度:

1. 乐音体系基础知识的掌握。

2. 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3. 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单、复拍子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4. 音程基础知识的掌握。

5. 和弦基础知识的掌握。

6. 大小调式基础知识的掌握。

7. 调关系与移调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8. 中国传统民族调式与调关系等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9. 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速度术语、力度术语与表情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通用教材》 李重光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艺术教育大系· 音乐卷 《基本乐理教程》 童忠良 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附录五

中国音乐学院

2017年本科招生考试指挥系双钢琴乐谱资料目录


联系方式及交通指引

一、联系方式

本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887367 传真:010—64879806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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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zhaosheng@ccmusic.edu.cn

招生监察电话:010—64887055

二、交通指引

乘车路线1:由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至积水潭站,换乘345、618或特13路汽车安翔桥北站下车

乘车路线2:由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至国家图书馆站,换乘地铁4号线至海淀黄庄站,换乘944或386路汽车健翔桥东站下车

乘车路线3:由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至海淀黄庄站,换乘地铁10号线至健德门站,换乘305或315路汽车健翔桥北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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