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16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北京舞蹈学院 2016-12-01 19:56:00

 

 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16招生
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属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我院2016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专业 方向 最低录取控制线 说明
舞蹈表演
 
中国古典舞 532*40%=213(文)
494*40%=198(理)
 
 
 
中国民族民间舞
芭蕾舞
现代舞
音乐剧
国际标准舞
舞蹈教育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532*50%=266(文)
494*50%=247(理)
舞蹈学 舞蹈研究 532*80%=426(文)
494*80%=395(理)
英语≥80分,英语+语文≥180分
艺术管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舞台美术设计 346(文)
321(理)
 
 
 
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
舞台灯光设计
舞台设计绘景
 
特别说明:
针对江苏、上海、新疆、云南高考科目及分值,按以下折算公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
我院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江苏(440分)/上海(600分)/新疆(450分)/云南(772分)
高考总分(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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